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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甘陶河(南障城镇、南王庄乡、秀林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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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甘陶河(南障城镇、南王庄乡、秀林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甘陶河(南障城镇、南王庄乡、秀林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行审投资[2022]100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为 行审招标核[2022]39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井陉县甘陶河南障城镇、南王庄乡、秀林镇段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甘陶河南障城镇、南王庄乡、秀林镇段河道进行清淤整治54.59km(其中主河道9.32km,支流45.27km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包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地形图测绘等;

2)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说明书、技术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2.2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2.2.3最高限价:本项目勘察37.00万元,基本设计费51.80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5.18万元93.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PDF 格式)。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未在 E 招冀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 E 招冀成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登录 E 招冀成平台、下载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或在线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5.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声明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话:0311-82022017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900:002022090223: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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