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长春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长春热电厂石灰石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范围:脱硫用石灰石,材料含量:石灰石主要质量要求:原料石灰石CaO>50.4%,CaCO3≥90%,MgCO3≤2.5%,Fe2O3≤0.7%,Al2O3≤0.6%,SiO2 ≤2.5%,水分≤1%,粒度≤20mm±5,杂质含量≤1%。石灰石粒径应在20mm±5;数量:全年用量预估约10000吨。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交货期: 计划2022年08月15日开始供货(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合同(提供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应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六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21日9:00起至2022年7月2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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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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