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21年(第二批)造林补助资金项目1-3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原州区2021年(第二批)造林补助资金项目已由 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原审批发【2022】1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件批人为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彩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建设地点:原州区境内
2.2建设规模:在东岳山林场,马渠林场,炭山乡炭山村,官厅镇刘店村,三营镇唐湾村和戴堡村,寨科乡东淌村、刘沟村、中川村及北淌村实施人工营造乔木林8000亩,共需各类苗木970762株。修筑临时道路宽3米,长8公里。
标段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马渠林场 | 人工营造乔木林1348.4亩。 | |
2 | 寨科乡 、马渠林场 | 人工营造乔木林2114.4亩。 | |
3 | 三营镇、炭山乡 | 人工营造乔木林2416.9亩。 | |
4 | 官厅镇、 东岳山林场 | 人工营造乔木林2120.3亩。 | |
5 | 监理 | 1-4标段施工监理 |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相关内容,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20日18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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