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2组ZJ116卷烟机组加装激光打孔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SDZY-QD-GKZB-2021112(HYHAQD2021-0289)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2组ZJ116卷烟机组加装激光打孔装置项目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两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4.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青岛卷烟厂2组ZJ116卷烟机组加装激光打孔装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投标限价:11960000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网站的查询截图(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现场进行扫码报名。
2.报名时,招标代理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天眼查中查询,是否为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是否有不良记录。一经查实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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