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曝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BTJY12GCGK2021084)已经由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1】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曝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5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8.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不改变原有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不新建(构)筑物基础上采购安装曝气设备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解决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问题。本项目曝气设备供氧量为4500kgO2/d,根据不同的曝气设备具体可以计算曝气量。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12GCGK2021084-01-02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曝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监理)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曝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咨询服务 | 20 | 监理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单位注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无亏损,(2)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3)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1项(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区外企业若中标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0:00:00至2021年05月19日 19:0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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