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B-F-2021-25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数据基地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数据基地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及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1 年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3供应商具有 2020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 2020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具有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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