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石子煤临时堆场建筑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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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柯桥区发改局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绍柯发改投【2015】308号文)文同意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6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石子煤临时堆场建筑工程(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由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石子煤临时堆场建筑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石子煤临时堆场及附属配套工程; 2.二期厂房内墙、构筑物面层涂料涂刷; 3.渣仓封闭工程。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自2013年5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电厂生产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且能证明项目经理的业绩。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至投标截止前3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前三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1日9:00至2018年6月7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0:30。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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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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