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鸡泽县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鸡泽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鸡泽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
2.1.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供货时间: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一标段:生化仪;二标段:呼吸机;三标段:移动DR;四标段:救护车;五标段:彩超。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针对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还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标人如为代理商的还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体现项目名称)以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4若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持同一厂家授权委托书的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报名;
3.5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资格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7日上午08:30至2021年2月2日下午24: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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