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4247
项目编号: NXRH-ZC-2020-14
项目名称: 贺兰县人民法院历年旧存卷宗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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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法院历年旧存卷宗数字化服务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对贺兰县人民法院进行历年旧存卷宗数字化服务 | 25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不允许联合投标;(六)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12-01 13:04:09 至 2020-12-08 18:0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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