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石灰石粉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6580,招标人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无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1 | 石灰石粉\CaCO3≥90% 250目 | 27000 |
2.3其他:
(1)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交货。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生产石灰石粉的合法资质,且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石灰石粉加工,(石灰石粉生产能力须达到20000吨/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用运输车辆(自带气力输送装置的罐车)提供自备或与合作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自行不具备的可提供合作单位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合作单位的采购合同或采购意向书)
5)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至少具备向100MW等级以上火力发电厂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供货业绩一家及以上,并提供相应火力发电厂用户使用意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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