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民权电厂炉渣销售项目(五年)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民权电厂炉渣销售项目(五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6006,招标人为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民权县孙六镇,建设有2台6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总装机120MW。电站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1年。电站距离民权县城10公里,交通方便。
炉渣为2×600MW燃煤发电供热机组的附属生产物,其影响产量主要因素为燃煤量,次要因素为入炉煤的发热量(或灰分)。我厂锅炉排渣为固态排渣,捞渣机为水封式,炉膛排渣量为总灰渣量的10%,除渣装置为W型排渣斗,每台炉为二个冷渣斗,炉底渣由捞渣机连续排出,分别进入A、B渣仓,由运渣汽车运走。
3.1 投标方负责将招标人因2×600MW机组供热发电而附属生产的炉渣100%购买并自行处理,所有运行操作和设备维护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需对自己运输渣车和司机负责,同时对运输渣车及放渣区域保洁进行维护。
3.2 投标方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炉渣及时清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3.3 项目期限及数量:
3.3.1销售期限:自2020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3.2销售数量:销售合同期内招标人2×600MW机组生产的全部炉渣,本次招标炉渣数量暂定为5万吨/年。(具体数量以电厂机组生产情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业绩等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方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内须具有粉煤灰或炉渣项目销售或使用或加工的业绩,至少提供一个粉煤灰或炉渣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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