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X线骨密度仪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现有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X线骨密度仪设备采购项目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X线骨密度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预算金额(元) |
1 | X线骨密度仪 | 1 | 490000.00 |
2、采购范围: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X线骨密度仪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五)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9年10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记录及企业缴税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息截图;
(七)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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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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