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本招标项目为活性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活性炭,年处理垃圾量按照36余万吨,目前我厂吨垃圾耗量0.45KG活性炭,年计划用量162吨,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要量为准。
活性炭规格要求:
产品名称 | 技术指标 |
活性炭 | 平均孔隙直径2.0~5.0nm,比孔容积>0.2ml/g,平均颗粒直径≤20μm,325目,比表面积≥900M2/g,碘吸附值≥800mg/g,ph:7-11,水分<10%。要求罐装。 |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所投活性炭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年供货量不低于200吨(含200吨)活性炭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须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它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1日9:00时至2020年09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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