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机场油库油罐定期检验项目采购公告 | |
|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广州机场油库油罐定期检验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5569),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广东)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广州机场油库目前作为全国民航最大的单体油库,共有16座在用立式储罐:其中4座20000m³、8座10000m³、4座5000m³,自投用以来未开展油罐全面检测工作,仅进行了底板检测,不符合《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2025年修订版)表12设备管理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第131条“企业应定期对储罐进行年度检查,且需有常压储罐年度检查报告、定期检验记录”的要求。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AQ 3053-2015)第11条储罐检验要求,现拟对广州机场油库16个立式主储罐进行定期在线检验,通过采购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油罐定期检验项目包括油罐的宏观检验、底板声发射腐蚀检测、焊缝检测、壁板超声波B扫描腐蚀检测、高频导波成像检测、壁厚测定(含安全附件、接地电阻测试)等技术服务,并要求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正式的书面检测报告与评估报告。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1.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2.报价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业主(即华南蓝天航空油料(广东)有限公司); 3.报价人需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为甲类且检测机构核准证项目至少包含CG常规检测、AE声发射检测; 4.报价人需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能力、组织架构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专业的资质。 5.报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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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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