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垃圾清运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61154
黑龙江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清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清运。
1.2 采购人:黑龙江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 最高限价:400元/车,据实结算。(含税,车辆和停放的垃圾箱容积均在6.5立方米以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建筑垃圾清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1+1+1”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招标方可根据中标方服务情况每年进行考核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中盟首府建筑垃圾合同开始日期由甲方确定。
2.3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地点。
2.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5付款方式:按月付款,甲方根据验收单、建筑垃圾清运小票及清运照片核查无误后据实结算,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黑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乙方进行结算,因乙方原因没能开具上述发票导致无法结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其他要求:
①若供应商与黑龙江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往类似项目,被采购人列入《投标供应商黑名单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②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完整“信用信息报告”,若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供应商在该系统登记的邮箱或联系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或监事或经理等)一致的情况,将认定其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采购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串通投标的供应商、弄虚作假的供应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三年不许在采购人进行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3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8月3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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