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IPS基地220kV变电站转电电力工程土建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IPS基地220kV变电站转电电力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广州IPS基地220kV变电站转电电力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6日14:30
十、其他
项目信息等其他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413803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80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37340985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85号
采购方: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28日
采购公告附件:
1.项目信息
1.1项目概况:广州IPS基地220kV变电站转电电力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1.2采购范围:1、本工程新建降压变2台,改造高压室1间。
2、在A-B段新建2层3列行人排管80米;在B-C段新建2层3列行车排管40米;在C-D段新建2层3列行人排管215米;在D-E段新建6孔顶管100米;在E-F段新建2层3列行人排管195米;在F-G-H段新建2层3列行车排管58米;在H-I段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5米;在H-J段新建2层3列行车排管12米;在K-L段新建2层2列行车排管5米;在K-M段新建2层2列行车排管18米。
3、新建2层3列行人直线井10座;新建2层3列行人转角井4座;
新建2层3列行车转角井2座;新建2层3列行车三通井1座;
新建2层3列行车直线井1座;新建3层4列行车三通井1座;
新建3层4列行车直线井1座;新建2层2列行车转角井1座;
新建2层2列行车直线井1座。
4、破复混凝土路面980平方米,破复绿化276平方米。
(按实际施工为准)
1.3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1.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1.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顺延)。
1.6采购方式:其他(公开谈判采购)
1.7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1 | 广州IPS基地220kV变电站转电电力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214.575679 | / | 1 | 第一成交供应商100% | 下浮率报价 | 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款=(按甲方审定的价格-安全文明措施费)*(1-成交下浮率)+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审定结算价。 | 含税9%,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11.531633万元。 |
合计 | 214.575679 | |||||||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广州IPS基地220kV变电站转电电力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登记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应答) |
2 | 供应商没有在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按品类实施处理的,指供应商没有在采购标的物对应品类被实施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报价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7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
8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针对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1、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未体现“使用有效期”,按注3、注4执行,建造师电子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2、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3、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4、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签名图像、手写签名及使用有效性等内容,按各省份发证机关要求执行,但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不通过。 ②针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 |
9 |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 |
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解除的),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解除的)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二、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 ||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7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31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按标段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因逾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所导致无法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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