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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区至东莞港50吨铝绞线运输出口(含报关)项目询比采购

   日期:2026-07-27    
 获取参与流程

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广州增城区至东莞港50吨铝绞线运输出口(含报关)项目(采购编号:GXHY-CG-26-07-034)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区至东莞港50吨铝绞线运输出口(含报关)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采购需求: 1个标段

货物

名称

运输路段

运输方式

预估数量(吨)

最高限价(元/吨)

地点说明

铝绞线

广州-东莞

公路

(集装箱)

50

145

广州:指广东超导电缆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创业路4号;

东莞:指东莞市辖区内用于外贸出口的港口(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的码头为准)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运输与代理报关费用分开报价的模式,运输增值税的税率为 9 %,代理报关服务增值税的税率为 6 %,应分别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响应人报价视为同意采购人发运要求,请谨慎报价。

2.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否则视为响应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应保证金并另行确定成交人。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集装箱),执行门到港运输。

4.报价人需承担从起运港提箱至装货工厂之间往返运输、出口报关环节等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产生的相关费用:码头提空返重运输费、过磅费、货物运输保险费、出口报关费、港务港杂费(含文件费、设备单费、舱单费、码头操作费(THC)、原产地附加费(ORC)、铅封等装船前费用)以及货物加固材料费;若遇海关查验,所产生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另行结算,实报实销;无需承担工厂装箱费用。

5.货物规格:整卷打包,不同生产商包装略有差异,以采购人实际交运货物为准。

6.考核周期:发货按 自接到发货计划2天内发运 考核一次,到货按 发运后1天内到货 考核一次。本线路运营实施严格考核机制,成交人须根据订舱安排、船期计划及工厂装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优化运输方案,确保运力充足、衔接顺畅。若因成交人未按期完成装柜入港导致无法按计划装船,由此产生的空舱费、滞期费等相关损失,以及因货物未能按时送达下游客户所引发的违约金、价格波动及其他不利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人不得以其他情形作为未能履行发货计划的抗辩理由。

7.运输周期:承运周期暂定为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仅供物流公司参考,实际承运周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8.该标段预估运输总量为50吨,但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日运输量均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9.其他特殊说明及要求:

①成交人须严格检查箱体,选用箱况良好的集装箱进行装货,以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同时需配合甲方收集并整理相关报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箱清单、箱况照片、装货环节的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等,以保障采购人报关工作顺利推进;

②需按照采购人出口报关的要求,对货物进行相应加固,确保加固强度符合远洋运输的安全要求,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移位、散落,所有加固材料不得带有违禁标识或与出口申报不符的标记。

③代办起运港换单、提箱等手续;协助采购人准备报关单据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报关单据资料准备齐全后,按照海关要求完成报关申报、货物查验、货物放行等通关手续,同时协助采购人办理出口环节相关海关税费事宜,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货物通关动态,包括单证情况、报关申报、税费缴纳、海关查验、报关单放行等信息。货物通关后,需及时将相关手续移交采购人。如遇海关政策变化、货物查验有疑问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反馈,并协助采购人及海关、港口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处理其他与货物报关相关的事宜。此外,需对货物回港卸柜后的堆放过程进行监管。

根据询比情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 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 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其中一种资质;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以下2项必须同时满足):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对应业绩的发票日期或银行回单日期为准),具有的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对应业绩的发票日期或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货代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万元。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近年来,若响应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响应人无效报价认定:

(1)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的;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三、关于智慧物流系统的使用

1.采购人将通过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智慧物流系统(以下简称物流系统)开展合同执行相关事宜,并将成交人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其对物流服务商评价及考核管理范围。

2.成交人确认知晓并同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原则上须以物流系统中的“客户协同”端查询接收运单(以下简称《发货计划》或承运任务)为唯一执行依据。如出现接收物流系统之外下达的承运任务,物流服务商擅自安排车辆装运的情况,则视为物流服务商违约。

3.成交人必须根据对应运单完成车辆指派、装车登记、卸车登记等操作,且所指派的车辆在承运过程中必须实时显示定位,确保采购人能够实时查看物流路线和车辆行驶轨迹,不得通过补录方式上传车辆信息。车辆实际装货后24个小时内和实际卸货后24个小时内,承运司机(或成交人指定人员)须在智慧物流系统中准确录入装、卸货物数据并上传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卸货单、过磅单、质保书等),作为物流运费结算的依据。

4.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包括不配合使用物流系统、未按时传递信息、所传递的信息不完整或出错等)未按相关要求使用物流系统,每发现一条违约记录,按相应运输合同项下该条记录对应的运费单价进行考核扣款。相关考核扣款,采购人有权从当期运费中扣除。若因成交人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或产生不利后果的,将影响费用结算,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www.gigeps.co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并成功申请成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后方可参与;

2.询比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7月26日16时30分至2026年7月27日17时00分。

3.CA办理事宜:CA数字证书为响应人参与报价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递交。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因未办理CA证书导致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的,采购人不作解释,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注:已办理完成CA证书但未及时获取CA密钥的响应人有且只有一次申请办理临时密钥的机会,响应人可通过平台申请临时密钥用于递交响应文件,临时密钥有效期为7个日历天。

4.采购文件澄清:在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获取采购文件的澄清及答复。

5.如需递交响应文件,询比项目文件递交与投标稍有差异,如有疑问请致电0771-5897168,向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咨询。

五、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17时00分。递交(开启)地点为电子采购平台。

2. 逾期报价,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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