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重新招标】【变更采购方式】-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6-07-13    
 获取参与流程

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261033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石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是我省优势产业,也是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拟重点发展的领域。2020年12月16日产投集团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定,投资建设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一期包括建设35万吨/年苯酚丙酮、20万吨/年双酚A、20万吨/年纯苯三套装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1900元/吨,预估危废年度处理量1925吨,预计发生总金额365.75万元。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采购,包括:危险废物的装卸、转移、贮存和处置全过程。如涉及跨省转运处置,协助业主方办理转出及处置所在地的转入手续、危废处置申报,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续。跨省转运手续时限要求为:以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持有包含900-210-08、900-214-08、900-249-08、772-003-18、261-071-39、772-006-49、900-041-49、900-047-49危废类别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提供危废处置业务的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3)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供应商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响应被否决。

(4)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并盖章):

 1)成交人装运、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处置,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提供书面承诺并盖章)

2)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如下要求及时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提供承诺并盖章):

①转移甲方提供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废物;

②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成交人负责,服务期间根据废物性状配备相应运输车辆,需确保机具、人员、车辆等全过程满足服务要求;

③成交人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收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到达现场开始转移接收工作,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的转移

④危险废物交付出厂后,成交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妥善运输、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的经营规模和转移处置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函中列出此条)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13日17时至2026年7月16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为您推荐: 采购 龙江
 
更多>为您推荐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