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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一、二、三标段 征集公告

   日期:2026-07-09    
 获取参与流程

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一、二、三标段

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征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ZB-2026-0706

2、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 采购内容: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主要内容包括:果蔬类、杂粮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大肉类、鸡肉(含冻品)及水产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牛羊肉类、面条类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征集文件)。

6.2 定价方式及标准:供应商对所投标段进行下浮率报价,供应的货物价格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菜篮子专区)(fgw.ly.gov.cn/jgclz/)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如价格菜篮子专区价格与询价单中价格不一致时以最低价格为准结算;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阳市大型商超同期、同品质、同品种货物最低零售价为基准价。各类食材的最终价格要低于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的限价。

6.3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6个标段,本次采购为第一批共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果蔬类;

二标段: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牛羊肉类;

三标段: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宜人初级中学2026年学校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批)豆制品、面条、禽蛋、奶制品类;

本次项目分第一批、第二批共六个标段,供应商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一个供应商最多入围一个标段。

6.4 入围需求:每个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6.5 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需求。本项目所有食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洛阳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4〕42号)及洛阳市教育系统、市场监管部门食材采购验收标准,所有供货产品品质不低于洛阳市大型商超上架标准,全程合规可控、可查可溯;

6.7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其中二标段、三标段还须具备:肉类、蛋类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 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6日(征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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