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零星设施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青海鼎铭询比(工程)2026-043)
西宁市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零星设施维修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零星设施维修项目
1.2采购人:西宁市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括:本项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西宁市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所辖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维修、日常运行维护维修、突发应急抢修等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1.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3213.81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33213.81元,同时,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的单价,否则,按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处理。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的部分按投标下浮率计算,规则为:投标下浮率=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00%(本次报价以最高限价(元报价),其他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的部分默认按投标下浮率计算,规则为:投标下浮率=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最终结算规则如下:
(1)清单存在相同子目:按中标综合单价,结合实际完成工序、实际工程量结算;
(2)清单存在类似子目:参照对应中标类似子目单价,结合实际完成工序、实际工程量结算;
(3)无相同、类似子目:依据施工内容、工序及实际工程量,按投标时期计价定额、施工当月造价信息指导价编制综合单价,造价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以双方认价为准。新组价部分的结算价格按照组价原则组价后统一乘以投标下浮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西宁市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所辖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维修、日常运行维护维修、突发应急抢修等内容
2.2服务周期:一年,一年内供应商承担所有的零星维修工作,维修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
2.3建设地点:西宁市火车站。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青海省、招标人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其他要求:拟提供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满足工程要求;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09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02:3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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