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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业南平分公司(延平区域)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FJZT-2024-10116]-询价公告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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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价项目2024年物业南平分公司(延平区域)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0116,采购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采购范围

1.1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预估总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1.1本项目为2024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项目。食品和蔬菜供应范围:仅限食材类商品,如果蔬、生鲜(鱼肉等)、冻品、干货、糕点、牛奶饮料、米面、油及各类调味品等可直接食用或加工后食用的商品(不含烟酒)。

1.1.2本次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

1.2本次项目采购的规模、业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划分分包情况等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业务名称

数量

1

延平区域统一供餐食品蔬菜供货采购

1项

①本次询价不划分分包,按项目采购,个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均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③供货地点:延平区域成交供应商项目所在地的门店所在地点。

④本次采购采用折扣系数报价,基准价以采购当日时点对应的专卖(超市)当日时点台面零售价为准,即结算价格=门店当日对应时点零售价×成交折扣系数例如:某商品零售价为100元,成交折扣系数为80%(即8折),故该商品最终结算价=100元×80%=80元。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折扣系数作为最高限价,最高折扣系数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价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技术规范中标识“★”的条款具体如下:

①供应商需在当地拥有一处面积500平方及以上的综合卖场(超市)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

②供应商需在中标所在地综合卖场(超市)台席设置专门通道用于采购人采购食品和蔬菜的收银结算,专用通道开放时间与该门店营业时间一致,专用通道由采购人指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含员工,下同)使用供餐卡进行记账消费,并享受该门店除消费积分外的所有优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立减、满额送券、阶段打折促销等。所记帐消费的货款由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税率商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税务认证通过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专用通道收银人员由供应商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收银人员应负责采购人购物的审核,非供应范围约定(详见询价公告)的商品不允许在供餐卡上消费,需购买人另行通过其它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专用通道消费机由采购人免费提供,所需线路、网络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安排人员对供应商通过供餐卡消费的商品进行暗访,若暗访发现供应商超范围商品在供餐卡上进行消费,采购人有权拒付超范围商品的货款并中止本协议,且将供应商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再进行合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所供货食品和蔬菜的范围仅限食材类商品,如果蔬、生鲜(鱼肉等)、冻品、干货、糕点、牛奶饮料、米面、油及各类调味品等可直接食用或加工后食用的商品(不含烟酒)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供应商对消费的商品货款需按商品对应的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零税率商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按实际消费的商品及对应税率开具发票所造成招标人涉税损失(含补税、罚款等)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⑨供应商不得通过设置未回款信控额度来限制招标人员工供餐卡消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起,月日以应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起,月日以应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起,月日以应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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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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