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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3年收费站更新影像资料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日期:2023-11-24    
 获取参与流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3年收费站更新影像资料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3年收费站更新影像资料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项目编号:BJCG-XAMTT2023-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兴安盟分公司中标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收费站更新影像资料存储服务项目,项目包含:网络存储设备、路由器、视频监控平台升级、互联网专线等内容,该项目已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现针对该项目涉及的服务内容,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特申请采购。采购收费站更新影像资料存储设备,包含网络存储设备、视频监控平台、级联模块、路由器、互联网专线及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和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含税193900.00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限价,见下表,不含税报价超过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设备部分: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位

不含税限价(元)

1

网络存储设备

84601.77

2

视频监控平台

58230.09

3

级联模块

5752.21

4

路由器

2831.86

 

服务部分: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位

不含税限价(元)

1

互联网专线

5377.35

2

技术服务费

16132.08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2.1.2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视频监控业绩经验(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参选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如为参选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具体授权内容(授权产品至少包含视频监控平台等)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审核)。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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