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NB2020-NK-G011(招标文件编号:GZNB2020-NK-G011)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及供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明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工业园西区二路
中标(成交)金额:0.000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江西明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市南康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及供餐服务 | 每天(正常教学日)为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食材和课间餐食品,为学校食堂提供供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企业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履约,履行期限为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并设置过渡期。 特别约定过渡期设置事项:(1)如本次招标由新的企业中标,则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间由原中标企业运营,正式合同履行时间为过渡期结束后次日起。举例说明: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企业后,如采购人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则过渡期为2021年1月26日至4月25日,此期间由原中标企业运营;新的中标企业正式履约期限则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 (2)如本次招标由原供餐企业中标,则不设过渡期,履行时间按政府采购规定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3年。举例说明:招标确定中标企业为原供餐企业后,如采购人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则履约期限为2021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芳芳(召集人)、刘辅兰、段飞燕、刘道杨、邱华伟、张志军、谢开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固定收费即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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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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