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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人民南营业厅委托加盟合作商评选项目评选公告

   日期:2025-11-24    
项目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人民南营业厅委托加盟合作商评选项目评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人民南营业厅委托加盟合作商评选项目(项目编号:SZ-17-04D-2025-D-F-B31535)。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评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内容:委托加盟合作商评选

采购人通过委托加盟模式引入合作商运营其指定营业厅,采购人提供经营场地,合作商派驻运营团队到指定营业厅,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按采购人要求开展业务办理、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工作;厅内销售的终端须向采购人指定的平台采购;承诺协助采购人开展厅店改造。合作商负责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厅店水电等运营费用。采购人根据合作商业务完成情况支付相应渠道合作费用,合作商向采购人按考核规则支付授权加盟费。

1.2项目服务区域:深圳市

1.3工作包划分:

评选项目

工作包

分公司

营业厅名称

授权加盟费(万元)

厅店应配人数(人)

卫星店要求(家)

委托加盟

工作包1

罗湖

人民南营业厅

16.84

7

8

备注:全额授权加盟费为参考预估金额,需对厅店进行资产盘点、对自购物业进行租金评估后最终确定,且根据租金波动会产生费用变化。

1.4项目实施时间:合同起签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2.1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商,需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终端销售、移动通信设备等通讯服务类)。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评选时,执照在其有效期内。

2.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应答方,不能同时参与应答。

2.2注册资金及纳税人资格要求:

2.2.1、应答方注册资金要求50万(含)元人民币或以上。

2.2.2、应答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3供应商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不属于近两年社会渠道合作黑名单,近两年内没有被深圳移动同类项目整体考核退出;2025年内没有被深圳移动发文清退。

2.4利害关系: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其他: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6门店数量要求:

评选类型

具体要求

门店数量要求

应答方在深圳市与移动合作的自营实体社会渠道独立门店规模(不包含委托加盟厅)要求数量不低于5家。不达标不得参选委托厅项目。

1、同一经营主体的门店认定:

(1)同一法定代表人;

(2)同一合作费用结算账户;

(3)同属同一法人主体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主体持股比例需大于50%。

注:1)截至2025年4月30日后,以上条件应不发生变更。2)认定条件是“或”的关系。3)不得拆分为2个不同的经营主体。

2、截至2025年10月31日,门店合作月份不得低于6个月且正常营业。

3、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合作门店前6个月月均放号量、宽带、终端合约、全家享、小福袋、小福券合计大于等于5笔才纳入统计。

4、实体社会渠道独立门店含带店加盟厅、终端销售渠道、全业务渠道、厂家渠道、宽带业务渠道、社区型微格渠道。

2.7规范经营:应答方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在深圳市所有移动合作渠道门店按照深圳移动规范性合作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不承诺不得参选本项目。

2.8卫星店要求:

① 人民南营业厅要求关联合作8家自营通信门店,且罗湖分公司属地门店不少于1家。

② 合作商在应答时应满足卫星店条件,包含当前自营通信门店规模,以及承诺合作期间卫星店规模和业务产能,未满足则应答无效。

③ 每月按当期考核规则进行卫星店规模及业务量产能考核,未达标按当期考核规则扣罚渠道合作费用。

④ 卫星店跟其他营业厅的卫星店不能重复。如提供的卫星店当前未合作,必须在合同生效前完成合作引入。卫星店必须为真实自营门店,如在合作期限内发现非真实自营,视为规模不达标进行处罚。

三、获取评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自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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