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国资委、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需配备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台。
项目所在地
黑龙江省/鹤岗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235/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台(灭火剂装载总量≥8T+3000L;底盘为驱动型式6×4;泵室需有柴油暖风;发动机功率≥327KW,消防泵流量:1MPa压力下,流量≥100L/s,消防炮遥控距离≥100米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10月25日
交货数量
1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年度净利润不能均为负值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年度净利润不能均为负值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项目名称
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国资委、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需配备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台。
项目所在地
黑龙江省/鹤岗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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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1. 深圳业务部-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集中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235/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台(灭火剂装载总量≥8T+3000L;底盘为驱动型式6×4;泵室需有柴油暖风;发动机功率≥327KW,消防泵流量:1MPa压力下,流量≥100L/s,消防炮遥控距离≥100米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10月25日
交货数量
1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年度净利润不能均为负值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年度净利润不能均为负值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