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节水增粮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节水增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5-11094),采购人为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询比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节水增粮设备采购项目。总预算489329.69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项目采购的业务名称、服务地点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号 | 业务名称 | 不含税采购金额(元) | 技术服务要求 |
标包1 | 隐蔽式地下蓄水池、围栏、配件等 | 275161.43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标包2 | 电磁阀、解码器等 | 214168.26 | |
合计 | 489329.69 | ||
①★本次询比不允许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到货。 ③★保修期:自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60个月保修期。 ④★交货地点:福建省建瓯市。 ⑤本项目划分标包,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供应商可以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标包1 最高响应限价为【275161.43】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214168.26】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镀锌板波纹水池】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
(5)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标包2: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电磁阀】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
(5)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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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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