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5年主营拓展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5年主营拓展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5年主营拓展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FJZT-2025-1077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拓展业务技术咨询服务,不含税总预算849056.60元,税率6%,含税总预算900000.00元,服务内容为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序号 | 采购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服务费率 |
1 | 技术咨询服务 | 商机获取及客户对接、方案咨询、预算编制、配合审计、项目回款、技术支撑 | 7.5% |
备注:单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费=单项目金额*中选服务费率。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人对应的份额比例为100%。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结算服务费率限价,最高服务费率为7.5%,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主营拓展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2.2服务期: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2.3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原则上为2026年9月30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2.5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2.6项目类型:服务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A与资质B:
A.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不分等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B.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或资质(2)或资质(3):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7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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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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