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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聘请税务中介机构项目公告

   日期:2025-04-02    

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聘请税务中介机构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聘请税务中介机构(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服务范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财税顾问、日常纳税申报检查的服务。

2.2.工作内容:

(1)提供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

审核甲方2024年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编制及审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于2025年5月20日前出具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协助甲方完成企业所得税税务系统申报工作。

(2)提供财税顾问的各种指导及审核

2.2.1通过电话及网络方式及时解答合同期内日常管理中的财税应用疑问,根据甲方需要出具涉税建议书;按甲方要求应及时到指定地点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合规管控财税风险。

2.2.2提供最新财税政策资讯及解读。

2.2.3为主管税务机关对甲方的纳税评估及稽查提供财税技术支持,在甲方要求时应及时到指定地点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协助甲方与当地税务部门开展沟通协调工作。

2.2.4每季度账务进行审阅并进行涉税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相关涉税风险并指导进合规化处理,并出具管理建议书或咨询建议。

(3)提供日常纳税申报检查服务

审核与计算当月各税种工作底稿数据,与甲方财务就工作底稿进行沟通确认,协助甲方及时在税务系统中进行数据填制完成纳税申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3A 级及以上的等级,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禁止将未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保密信息对外披露、公布或泄露,保证保密信息不被用作损害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利益的用途,不将任何或者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取得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授权(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

3.4无重大违法活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

3.5投标人提供一个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似的涉税专项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投标人自行承诺拟派往服务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税务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近3月(2025年12月-2025年2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4月2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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