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概况
1、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概况: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石化)170万吨/年馏分油加氢装置2013年6月进行改造,在改质反应器前新增1台反应器R2103。2026年装置计划进一步改造,其中加氢改质系列反应器不变,为提高装置运行周期,对精制反应器进行更新改造。装置改造后计划以最大量生产重石脑油为目的为了确保长周期生产,保障柴油产品质量,需要对原有反应器升级。 2、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概况:舟山石化加氢精制反应器升级后,馏分油加氢装置处理量需170万吨/年不变,精制系列由冷供料变更为热进料,对高换系统热量平衡进行核算,同时对柴油热量和分馏塔顶热量进行综合回收利用。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舟山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请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提出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39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和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套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开始后5个月内完成全套详细设计文件。2、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完成全套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开始后5个月内完成全套详细设计文件。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包含馏分油加氢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并编制相应设计阶段的预算、竣工文件等。 2、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包含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并编制相应设计阶段的概算、竣工文件等。根据需求编制工程所需的各类专篇,包括职业卫生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安全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等。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涵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三年无连续亏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无连续亏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合同的1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加氢裂化装置设计服务验收业绩,或1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加氢装置精制或裂化反应器改造设计服务验收业绩,或1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加氢装置流程优化改造、热量综合利用节能改造设计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需要提供1)简历;2)提供至少1个已开工的加氢装置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设计合同;b.设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c.设计项目已开工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服务内容,设计项目已开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该人员、装置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2 月期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概况
1、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概况: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石化)170万吨/年馏分油加氢装置2013年6月进行改造,在改质反应器前新增1台反应器R2103。2026年装置计划进一步改造,其中加氢改质系列反应器不变,为提高装置运行周期,对精制反应器进行更新改造。装置改造后计划以最大量生产重石脑油为目的为了确保长周期生产,保障柴油产品质量,需要对原有反应器升级。 2、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概况:舟山石化加氢精制反应器升级后,馏分油加氢装置处理量需170万吨/年不变,精制系列由冷供料变更为热进料,对高换系统热量平衡进行核算,同时对柴油热量和分馏塔顶热量进行综合回收利用。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舟山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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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海炼化舟山石化技改项目设计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39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和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套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开始后5个月内完成全套详细设计文件。2、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完成全套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开始后5个月内完成全套详细设计文件。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馏分油加氢装置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包含馏分油加氢精制反应器升级项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并编制相应设计阶段的预算、竣工文件等。 2、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包含馏分油加氢装置热量回收利用项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并编制相应设计阶段的概算、竣工文件等。根据需求编制工程所需的各类专篇,包括职业卫生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安全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等。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涵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三年无连续亏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无连续亏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合同的1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加氢裂化装置设计服务验收业绩,或1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加氢装置精制或裂化反应器改造设计服务验收业绩,或1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加氢装置流程优化改造、热量综合利用节能改造设计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需要提供1)简历;2)提供至少1个已开工的加氢装置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设计合同;b.设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c.设计项目已开工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服务内容,设计项目已开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该人员、装置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2 月期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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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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