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辆玻璃配件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二、货物名称、合同期限、中标家数、技术要求、项目交易预估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合同期限 | 中标家数 | 技术要求 | 项目交易预估价 |
1 | 在用车辆玻璃 | 2年 | 2家 | 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 130万元 |
2 | 在用车辆挡风玻璃安装服务 | ||||
3 | 新增规格玻璃、辅件 | ||||
4 | 新增规格挡风玻璃、辅件安装服务 |
注:以上金额为预估交易金额,合同期内受车辆数量、使用频率等因素影响,具体供货数量及结算金额均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网页(含股东、高管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3.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认定原则如下:若参与投标的为品牌制造商,则该品牌代理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 9:00 至2025年1月2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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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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