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141
一、竞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水泥,采购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全部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辽河干流治理范围为东、西辽河汇合口至下游二界沟,干流河长约 538km;支流河口治理范围涉及泛河、小河子河(昌图县)、王河、亮沟河、小河子河(法库县)、付家窝堡排干等 6 条支流。
2、竞标范围:本工程所用水泥及运输装卸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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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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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吨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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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规格型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分批次进货。
5、交货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熊官屯镇黄金沟村109号。
6、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2)付款方式:双方在办理结算后,卖方应提供当期综合交货价的货款发票(一票制,税率为13%,若国家政策性调整税率,则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税率执行),以及买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卖方收到发票,且收到业主工程进度款后15个工作日内(若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卖方应予以适当宽限,不超过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支付到当期结算价款总额的80%,结算后6个月支付至97%,剩下3%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支付。
7、质量要求:须满足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相关的规定。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1、竞标响应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2、竞标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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