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崇义县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崇义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崇义县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崇义县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TC249X28H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崇义县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16640元/年(含税);
五、采购内容:
1.食堂服务:农村网点员工食堂每月月休4天,一天工作约6小时左右;县公司员工食堂工作人员需每日到岗,无固定休假时间,平均一天工作约9小时左右,另客饭按20元/桌结算。食堂服务预计一年总费用239168元。
2.保安服务:县公司门卫室保安一周上7天,轮班休息,平均一天工作12小时,预计一年总费用47520元。
3.保洁服务:县公司保洁服务人员月休4天,其余时间需按时到岗,每天工作8小时,预计一年总费用29952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年度预算(元)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崇义县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 316640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16640元/年(含税),供应商报价如高于预算金额,其响应将被否决。
(3)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4)报价方式: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以上第(1)-(7)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6.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赣州市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0.5% 的履约保证金,以保障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履约,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回。
八、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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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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