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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污泥运输车辆服务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19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污泥运输车辆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污泥运输车辆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内容: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1台总重31吨、载重不低于16吨的四桥自卸货车负责污泥运输服务。

2.2.运距及运量:年运输总量不超过9000吨,单次平均运距约80公里(不含返空运距)。

2.3.服务要求: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 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运输服务且合同金额40万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以及合同金额50%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 投标人自行承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与客户(业主)的法律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4 投标人确保该项目服务人员均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5投标人须承诺:按国家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应急措施及施救方案,落实驾驶人员安全培训与车辆定期安全检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的管理、参股或控股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4 月19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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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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