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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排水公司2024年度广告设计制作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19    

万盛排水公司2024年度广告设计制作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万盛排水公司2024年度广告设计制作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比选范围:万盛排水公司日常信息宣传、展板、制度牌、标识标牌等设计制作,单次制作费用投资总价低于3万元。(如本次招标内未涵盖项目,根据市场价进行结算)

1.2地点:万盛污水处理厂。

1.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0万元时截止。

1.4服务要求:24小时不间断,接到比选人通知后及时响应并20分钟内到达场现场接洽处理;3次未及时响应,业主可立即终止合同。

2、限价清单: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此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提供2023年以来至今销售额为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对应鲜章)。

3.3.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对应鲜章)。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须提供任何时间接到业主通知起20分钟内赶至现场进行接洽处理的承诺书。(格式自理,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3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3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本招标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为:以各项综合单价取费比率96%为最高限价,投标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00000.00元。(注:结算时以各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96%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5、履约保证金:

5.1形式:银行转账。

5.2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提交【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和(或)其提供的履约担保有瑕疵、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同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本次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采用取费费率进行报价,单价中设计制作安装费包含了人工费及增值税;质保期内的质保费。中标后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7、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关联关系证明

(6)承诺书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8.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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