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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厂区生产辅助设施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16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巴南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厂区生产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巴南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厂区生产辅助设施维修项目 ,比选人为 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巴南排水公司所属鱼洞、木洞污水处理厂。2.2 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厂区道路、绿化带、污水管网、安全设施维修;构筑物池体清淤;生产辅助设施维修等服务。2.3 投资估算:单次产生维修费用不超过3万元、全年累计产生维修费用不超过 29万元。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 2.5 由于本项目维修服务内容涉及专业性较强、内容较为复杂,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投标,请于2024年4月17日9:30到达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具体项目内容,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在对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后,双方在《巴南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厂区生产辅助设施维修项目现场踏勘签认单》上确认签字。(如投标人对具体项目内容不了解,后续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此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营业执照应具工程建设或建设工程等营业范围;

3.2 投标人须提供任何时间接到业主通知起2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生产辅助设施零星维修,特殊情况需1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维修的服务承诺书;

3.3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 21 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 21 年 1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3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3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 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 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类似合同总额超过 5万元的为单一业主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1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的复印件)。

3.5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4 年4 月 16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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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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