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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尾气风机地面沉降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3-06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尾气风机地面沉降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尾气风机地面沉降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干化车间自2020年建成以来运行三年多,其中尾气风机房地面出现沉降现象,因尾气风机房内有分气缸、凝结水回水管、尾气风机等设备,为了保障一期干化车间生产正常运行,开展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尾气风机地面沉降改造项目比选工作。

2.2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期尾气风机厂房地面改造内容

1、环氧地坪漆面层

2、200mm厚钢筋混凝土C25刚性层,内配HRB400φ8@200双向钢筋网片;按不大于4m*4m设分隔缝;

3、20mm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4、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上翻至地面±0.000);

5、30mm厚C20混凝土垫层;

6、200mm厚手摆片石灌浆处理;

7、素土夯实,500mm厚素土内拌合50%石灰夯实。

8、施工过程中现场设备需正常运行,中标人请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不影响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施工工艺要求:人工破除已沉降的混凝土刚性层、混凝土保护层→拆除其下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人工破除混凝土找平层及垫层→人工清理基层、清理建渣→整平基层并压实→手摆片石200mm厚→填补30厚C20混凝土垫层→粘贴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上翻至地面±0.000)→浇筑20mm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浇筑1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刚性层,内配HRB400φ8@200双向钢筋网片→保湿养护→环氧地坪施工。

2.3建设地址: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4工期:暂定3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比选人要求截止时间止,具体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项目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因施工作业期间现场仍然正常运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现场踏勘(踏勘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15310872562),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中标后比选人不接受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提出的任何形式的索赔(提供现场踏勘签认单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8其他要求:

3.8.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8.2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3.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03月06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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