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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直饮水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2-27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直饮水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直饮水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两江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渝北区两江大道与双口路交叉路口往北约60米,由第一主教楼、实训楼、学生食堂(南区)、科研中心、学生宿舍(7、8、9#楼)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97184.12平米。直饮水供应学生宿舍楼(7、8、9#楼)、第一主教楼、实训楼、科研中心。

2.2比选范围: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直饮水系统安装服务。(除直饮水净水设备甲供外,其余均为乙供)

2.3工期:要求2024年7月30日完工,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种资质满足其一即可),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需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50万元及以上的本项目直饮水工程安装项目的施工合同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本项目设备的相关品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管材、阀门和终端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3年11月-2024年01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 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 财务要求: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9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01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除要求原件外的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2 月 27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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