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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2023年能源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二次

   日期:2023-12-26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2023年能源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二次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招募活动。

1.   招募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2023年能源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6-06-04H-2023-D-D29828

1.2  招募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1.3  招募

1.4  招募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招募人自筹,已具备招募条件。

1.5  招募对象:本次招募对象需在备发电、换电、充电及其他能源业务方面提供销售、运营服务、集成服务、代维服务、能源数据信息平台业务、能耗管理等市场拓展和客户发展等工作的合作伙伴。能够为七台河铁塔提供客户、硬件、软件、网络、方案、平台,承担所提供资源的日常运营、技术支撑、投标支撑、营销支撑、运营分析、售后服务、业务培训及现场支持等工作;能够提供关系合作、资质共享、行业开拓、产品联合推广、欠费回收等方面服务。总部或省公司已入围的合作伙伴,不再参与本招募评选。后期将根据项目及需求的实际情况,与入围的合作伙伴共同确定具体合作方式。

1.6  合作内容:

1.     商机共享。能源业务合作伙伴积极挖掘并提供商机,结合七台河铁塔能源业务发展方向及管理要求,双方在各行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如业务合作伙伴已进行业务初步对接,在后续项目对接过程中需发挥对接人作用,配合完成后期项目跟踪直至项目落地。

2.     产品(服务)及支撑。能源业务合作伙伴能够按照能源业务拓展要求,发挥自身在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七台河铁塔核心资源进行深度融合,共同打造能源业务产品(服务),并与七台河铁塔共同完成项目落地;支撑涵盖售前、售中、售后的需求对接、提供解决方案,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设备购置、人员保障、施工维护、系统集成、数据分析、项目运营等服务。

3.     合作共赢。七台河铁塔与合作伙伴相互协助,以不同的合作形式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以铁塔为主体向客户提供服务;以合作伙伴为主体向客户提供服务;以双方联合体向客户提供服务等多种合作形式。

七台河铁塔后期将根据项目及需求的实际情况,与入围的合作伙伴共同确定具体合作方式。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取有限数量制,招募合作伙伴数量7个。

2.   招募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2.2. 合同签订方式:线下签署合作伙伴意向书。

2.3. 招募有效期:有效期自框架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组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控股管理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那个大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成交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募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招募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募文件,具体如下:

5.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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