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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汉巴南高铁(南巴段)、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红线内公网通信覆盖工程配电箱及配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22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汉巴南高铁(南巴段)、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红线内公网通信覆盖工程配电箱及配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汉巴南高铁(南巴段)、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红线内公网通信覆盖工程配电箱及配件采购项目,CITCC-SCTT2023-11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汉巴南高铁(南巴段)、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红线内公网通信覆盖工程配电箱及配件采购项目,预估含税金额95.49万元。

产品名称

规格程式

单位

预估数量

计量配电箱

三相2~4回路-计量配电箱-380V

(含浪涌保护器、智能重合闸开关、双电源切换装置和智能电表)

50

动力配电箱

三相4~9回路落地式动力配电箱-380V(含浪涌保护器、智能重合闸开关、智能电表等)

87

动力配电箱

三相4~9回路壁挂式动力配电箱-380V(含浪涌保护器、智能重合闸开关、智能电表等)

101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任意一项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其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汉巴南高铁(南巴段)、渝昆高铁四川段(省界至宜宾)红线内公网通信覆盖工程配电箱及配件,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2交货限:在发货通知下发时点起20日内全部到货

2.3交货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巴中市、泸州、宜宾)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国内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铁路覆盖工程同类项目(设计时速不低于160KM/小时)的配电箱供货业绩;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同时须提供合同项下至少1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若合同中未体现时速,参选人可提供时速证明材料。⑤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2021年的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供应商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备查。④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供应商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供应商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5参选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应答截至之日时间范围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配电箱(★外壳防护等级:IP65、★箱体材料为整体304不锈钢等具有防腐性能的材料)检测报告扫描件,且检测报告中相关数据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加★项主要技术条件参数要求。

注:提供清晰、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参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可提供检测单位对应联系人、联系电话、职务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有权对真实性进行核查。报告原件备查。

3.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应答。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配电箱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9其他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比选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应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应答/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针对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除按资格条件或评审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否则相应资格条件或评审细则不予认可。

①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

②评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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