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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3-2025年客户经理助理服务采购项目

   日期:2023-12-15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3-2025年客户经理助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3-2025年客户经理助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3-2025年客户经理助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2257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14.76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

预估规模(含税)

实施地域

1

100%

1

14.76万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客户经理助理1名,进行技术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盖章、递送材料、需求录入、按照客户经理要求协助运营商修订三费系统数据,及开展其他非核心业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到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岗。

2.4实施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适用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一体业务。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技术支撑服务类)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8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框架协议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技术文档、乙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2)同时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提供的发票扫描件文件格式应为单独的图片(每张发票一张图片)。

(3)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开具的同类业绩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发票须备注合同号或合同名称,如无,则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被“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5.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3.8.其他否决参选情形

1.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各参选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无关联关系或未提供说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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