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2023年宣绩高铁5G通信设施综合信息化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2023年宣绩高铁5G通信设施综合信息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2023年宣绩高铁5G通信设施综合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3-D-D2749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宣绩高铁5G通信设施综合信息化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抱杆、支撑杆配套,备电配套,外市电引入等建设服务,按实施区域划分2个采购包,预算金额约为395万元(含税)。
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采购包,选取两名中选人,不得兼中,按采购包顺序依次推荐
采购包 | 实施区域 | 含税预算 | 中选人数量 |
采购包1 | 绩溪县,宁国市大丰隧道出口及以南 | 237万元 | 1名 |
采购包2 | 宣州区,宁国市大丰隧道出口以北 | 158万元 | 1名 |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on)100.00%,参选人根据基准价清单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宣绩高铁5G通信设施综合信息化项目。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2.3建设地点:宣城市。
2.4服务能力标准/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2.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含)完成安装工作。
2.6免费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参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和相关证书和2023年6月1日至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钢结构施工或塔类施工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7)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8)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本项目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0日19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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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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