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用房暖通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1-2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用房暖通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用房暖通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用房暖通设备采购项目(DXCG-SCTT-LZ-2023080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计含税总金额169.65万元,增值税税率13%,不含税总金额150.13万元。本次比选的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参数及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150.1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综合用房总体采用氟系统多联机暖通设备,其中有4个房间采用一拖一风管机暖通设备和2台电梯空调,另多联机、风管机设备配置集中控制器1套,所有设备含辅材包安装和调试运行。

2.2供货期:在发货通知下发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运抵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

2.3供货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2.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资质证书:应答人须至少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三类安管人员资质要求:

(1)参选人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拟配置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拟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及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④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 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若投标人2022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

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和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④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投标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投标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3.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20年01月0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空调系统供货(须含安装)业绩;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代理商制造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应答,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则应答均无效。参选人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产品(多联式中央空调)的代理的授权书;若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关于本项目主要产品(多联式中央空调)制造商资格声明。

3.9.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通风空调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11.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E、如分公司应答,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更多>为您推荐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