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2023年娄星产业开发区产学研创业创新平台无线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2023年娄星产业开发区产学研创业创新平台无线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311J184D0158-HNBX24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娄星产业开发区产学研创业创新平台提供基于无线信息数据传输需求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场景协调、技术指导、调试、测试、验收、维护等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满足通信运营商全频段无线信息接入需求,满足业主方的验收标准。详细规范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约15.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一般纳税人,本项目增值税税率服务为6%,含税总价根据中选人适用税率确定。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具体如下: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在不含税上限单价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折扣报价不得高于100.00%,否则否决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为娄星产业开发区产学研创业创新平台提供基于无线信息数据传输需求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场景协调、技术指导、调试、测试、验收、维护等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满足通信运营商全频段无线信息接入需求,满足业主方的验收标准。详细规范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份额履行完毕之日止,如合同有效期届满,但合同标的未完全履行完,在甲乙双方无异议后,甲方可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签订补充协议,直至合同标的全部履行为止;乙方对此有权利予以拒绝。
2.3服务地点:娄底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0月1日(含)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指室内分布系统)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订单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提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参选人或其参选人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备注:①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照片;②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5月至应答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娄底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7.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8.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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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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