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2023-2025年舟山市分公司能源业务综合维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2023-2025年舟山市分公司能源业务综合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10207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项目拟采购舟山铁塔2023-2025年能源业务综合维护采购项目所需的综合服务,主要包括维护巡检、电源类设备设施测试、故障抢修、应急发电保障、隐患整治整改、按需服务、服务支撑工作等。本项目采购预算180万元(含税),本项目以【采购预算】为合同金额上限,按实结算。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基准价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一。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自订单下发之日起20天内完成维护服务。
2.3服务地点:浙江省舟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 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注:
(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2)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4 三类安管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须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清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8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参选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复用,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3.5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能源维护或市电维护类】,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舟山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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