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3年徐州某运营商机楼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JSZB-2023-14851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124.01万元,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91.99万元,施工部分不含税32.02万元,税率设备部分13%,施工部分9%。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3.15元/W,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中选人数量及份额:中选人为1人,份额为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包含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并网控制箱、防水导轨、光伏管维平台、交直流电缆、辅料、框架式断路器等,全系统施工服务。
2.2设备供货期:10天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4合同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质保期:
(1)施工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施工工艺3年免费质保,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验收报告确认签字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免费质保期内遇重大任务,根据用户方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在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损伤或损坏,供应商须免费修理或更换,光伏组件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工艺需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国标、行标要求。
(2)设备质保期为光伏组件12年有限产品质保、25年有限电性能保证(产品实际功率输出),质保期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逆变器、汇流箱8年产品质保,质保期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企业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C.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设计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
3.1.3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各标段配置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通信与广电专业),及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由社保局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人员不得复用。
3.1.4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采购人及国家税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同类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设备安装施工(包含主设备安装、配套施工、电力引入、新能源安装等)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单和对应发票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6控股及管理关系:
(1)在比选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在本项目采购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参选文件一并提交比选人;
(3)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参选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参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参与参选的,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
5.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参选人严格按照本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内,凡有意参与者,请按规定时间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获取比选文件,同时需要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zgtt/)进行项目比选文件注册申领。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注册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注册申领,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5.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购买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83303501。”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后,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点击页面上“已线下支付”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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