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一批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增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一批,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更新改造,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采购内容:根据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管理要求,渝东公司所属云阳、巫山、巫溪、镇级、梁平五单位部分厂区有限空间作业设备配备数量不足,拟新增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才能确保安全作业,项目实施后可有条件的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等其他作业。
2.2供货期限:30日历天
2.3交货地点:云阳、巫山、巫溪、万州、梁平
2.4比选范围:新增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答疑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鲜章)。
3.3质保期:2年,货到验收合格后比选人一次性支付投标人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4后续服务:质保期内,若采购物品出现问题,投标人应于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5供货质量:投标人必须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
该货物的合格证。(提供承诺函并盖鲜章)。
3.6业绩要求:提供一份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与本项目相关(气体检测仪)的已完成的金额为5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7比选人在支付货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比选人可以拒绝支付货款。(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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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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