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3年长兴太湖街道综合执法高位监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3年长兴太湖街道综合执法高位监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3年长兴太湖街道综合执法高位监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299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长兴太湖街道综合执法高位监控技术服务,包括综合治理平台技术服务及15路AI高位监控技术服务(违规占道AI算法、车辆违停AI算法、违搭乱建AI算法、秸秆禁烧AI算法)等
1.6采购预算:38.8万元(含税)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内容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年/项) |
1 | 综合治理平台技术服务 | 17300.00 |
2 | 违规占道AI算法服务 | 21200.00 |
3 | 车辆违停AI算法服务 | 21200.00 |
4 | 违搭乱建AI算法服务 | 31150.00 |
5 | 秸秆禁烧AI算法服务 | 3115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长兴太湖街道综合执法高位监控技术服务。
2.2 服务期:3年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一个同类业绩(监控技术服务类)。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数量要求: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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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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