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铁塔2023年五华河道智能监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梅州铁塔2023年五华河道智能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GDTT-MZ-202300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梅州铁塔2023年五华河道智能监控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6.16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3路中载激光云台监控系统的设备配套采购(含设备、设计、安装、首年质保)及后续 2 年运维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2预算金额:36.16万元(含税)。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实施区域:五华县。
2.5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2.6服务期:验收之日起3年。
2.7时间进度要求: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完成开通调测工作,如遇雷雨大风等原因影响,经报批同意后顺延。
2.8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2.9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梅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梅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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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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