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3年龙泉市区域垃圾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3年龙泉市区域垃圾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BX202300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区域垃圾监控设备,实现垃圾倾倒检测、车型检测、是否空车检测、车牌检测和识别等功能。采购预算16万元(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见报价表,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区域垃圾监控设备,实现垃圾倾倒检测、车型检测、是否空车检测、车牌检测和识别等功能。
2.2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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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项目允许应答产品监控设备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应答,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
注:参选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应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参选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应答;制造商为母公司,参选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参选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应答的,也视为制造商应答。
3.5类似业绩: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类似业绩(监控设备供货)。
证明材料要求:(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框架协议相应的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能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若证明材料为发票则无须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但仍须体现相应关系。C、签订时间缺漏,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注:本项目业绩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即合同甲乙双方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若合同使用语言为外文,则需提供经甲方盖章的中文译本。
3.6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控股管理关系:(1)在采购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比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3.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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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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