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郴州电信2023-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3-1067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处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柜、机框、板卡、基站天线、基站设备、DDF/MDF/ODF架、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室内架间数据电缆、分光器、光电转换器、电源柜、变压器、空调、汽柴油发电机、废铁、铝件等废旧物资。
1.2 项目预估总额:预计金额两年60万元(含税),具体以甲方处置需求为准。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划分为2个份额,共选取2名中选人,具体如下。
份额划分 | 中选人排名 | 中选份额 | 处置含税预算(万元) |
份额一 | 第一名 | 60% | 36 |
份额二 | 第二名 | 40% | 24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5 本项目设有最低参选限价,最低参选限价为预估处置清单中各单项基准价,按整体上浮比率报价,最低上浮比率为100%,参选报价低于参选限价(上浮比率100%)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备案证明);
2.2.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器材收购许可证;
2.2.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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